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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支持内容

发布:时间:2022-07-06返回列表

县域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要求,现就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内容如下

  (一)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县城、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集中收集设施;县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各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以及乡镇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站或县级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二)支持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县城、建制镇源头截污以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提升泵站;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纳污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县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三)支持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按行业整合的项目包括:县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监测系统”项目、县域生活污水“源头截污+管网收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监测系统”项目。按区域整合的项目包括:省级统筹、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方式,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项目


内容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