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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道路保洁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23返回列表

1、保持道路路面清洁无杂物;沿路两侧路边无尘土,有汽车经过时无尘土飞扬。

2、保持道路路面无破损,城乡道路保洁如果发现有破损的,应及时修理,防止二次受损。

3、保持道路路面以外沿路两侧空地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无杂草,如发现杂草及垃圾应及时清理;道路两旁有绿化植物的,城乡道路保洁会对绿化植物定期浇水、修剪,保持良好外部形象。

4、道路两侧空地内有宣传牌及公共设施的,城乡道路保洁会保持宣传牌和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如发现道路两侧空地内宣传牌及各类公共设施有损坏的,城乡道路保洁会及时将损坏情况上报集聚区管委会,由管委会予以修缮。

5、城乡道路保洁要求道路两侧公共设施及墙体上严禁有小广告,如发现,应及时予以清理。